“法制无常,近民为要”
“法制无常,近民为要”是明中期革新家张居正的立法主张。张居正反对固守旧制,认为法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决不能一成不变。如果“苟因承弊”,必将“颓靡不振”。法制变革又须以顺应民情为原则,而不应机械地照搬先祖圣王之法。张居正认为,法律优劣的标准不是看其设立者的贤愚尊卑,而是要看其实际效果。只要顺应民情,能安定天下,就是善法。“法制无常,近民为要”的立法主张,反映了张居正的革新思想,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法制无常,近民为要”
“法制无常,近民为要”是明中期革新家张居正的立法主张。张居正反对固守旧制,认为法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决不能一成不变。如果“苟因承弊”,必将“颓靡不振”。法制变革又须以顺应民情为原则,而不应机械地照搬先祖圣王之法。张居正认为,法律优劣的标准不是看其设立者的贤愚尊卑,而是要看其实际效果。只要顺应民情,能安定天下,就是善法。“法制无常,近民为要”的立法主张,反映了张居正的革新思想,具有极强的实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