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2年后,由于经营不善,年年亏损,大部分股东非常不满,在2011年5月召开的股东大会年会上,现任董事会在会议审议的事项中提出欲重新组任董事会。请回答:(1)股东大会是否有权决定更换不称职的董事?(2)如该公司欲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何种条件?(3)此股份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9名,其中2名是职工代表,请问这合不合法?
(1)依据《公司法》第100条对股东大会职权的规定,股东大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因此股东年会上,股东大会完全可以更换董事。(2)根据《公司法》第104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在通过之后,应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根据《公司法》第118条的规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故本案中监事会的设置不合法。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