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高等教育财政的功能。
高等教育财政的功能,是指高等教育财政在整个高等教育行政活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制度下国家的高等教育财政功能虽有所不同,但基本的功能是一致的,即资金筹集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供需调节功能、监督管理功能。(1)资金筹集功能。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尽管高等教育具有非常大的外溢作用,尤其是对经济的增长将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但它依然是一项无法完全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成本有效补偿并获得利润的巨大的社会消耗性工程。虽然高等教育兼具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的性质,可以比较顺利地从受教育者那里取得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然而这种非对抗性的社会混合产品的提供,没有哪一个国家是完全依靠个人采取私营的方式来实现的。为了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政府都积极参加高等教育事业,并为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愈来愈充裕的办学资金。(2)资源配置功能。高等教育财政的资源配置功能,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将已经筹集到的高等教育资源按照一定的原则和程序科学合理地分配到高等教育机构中去,以提高资源的效益。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如何在各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如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等之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等教育基本建设之间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二是如何在各具体的高等学校之间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之间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完整的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仅是指将高等教育经费如何筹集起来,科学合理、分门别类地分配下去,而且还包括除经费以外的物力资源、人力资源的科学配置。然而,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配置,无不与财力资源配置有关,受其影响制约,并最终可以转化为财力资源来进行计算。因此,在许多情形中,资源配置也主要是财力资源的配置。财力资源的配置,是整个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是高等教育资源的主要供给者,有权力对高等教育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没有政府的有效参与,高等教育财政也就无财可言,无政可管,无效益可谈。所以说,资源配置也是高等教育财政的基本功能。(3)供需调节功能。高等教育供需调节功能,是指通过一定的财政手段,对高等教育资财的总供给与总需求进行的有效调节。它包括: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与该国或地区其他领域的收支进行的有效调节;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如对高等教育经费来源中政府投资、社会捐赠、个人学费的比例调节;高等教育内部资财的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调节,如对各项高等教育投资的批准和管理,对高校收支的政策倾斜等。高等教育财政的这种供需调节功能是其资源配置功能的延伸和深化。高等教育财政的供需调节功能的发挥与政治、经济体制有着密切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成了调节经济运行乃至整个社会的唯一机制。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高等教育也按照国家指令性高等教育计划运转。高等教育计划的统一性与高等教育实际需求之间的矛盾,使得高等教育财政的调节功能的有效性受到很大限制,影响到高等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影响到高等教育资源整体效益的提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成为调节高等教育资源配置的基础机制。高等教育财政属于政府行为,本身就具有很大的计划性,按照市场机制运行高等教育财政,可以使计划和市场调节在高等教育资源的配置过程中发挥作用。由于高等教育自身所固有的本质特点,使得它难以完全由市场机制进行供需调节。因此,如何立足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将计划与市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有机结合起来,就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供需调节功能能否充分实现的核心问题。而评判调节功能模式有效性的根本尺度,则是其能否有力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协调发展。总之,要使高等教育投资更科学、合理和可行,保证高等教育事业良性发展,就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高等教育财政的供需调节功能,以有效实现高等教育资财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4)监督管理功能。国家和地方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经济活动和资金运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有效的监督管理,即是高等教育财政的监督管理功能。高等教育资财的有限与高等教育需求的无限之间的矛盾,要求加强对高等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和监督管理,防止浪费,指导高校合理安排支出,提高效益。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中资财的监督管理,并不是对高等教育管理者的不信任,而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高等教育财政有效运作的客观要求。只有保持正常的高等教育财政运作秩序,建立良好的高等教育发展环境,高等教育事业才能走上整体协调发展的轨道。从财政角度对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进行必要的监督,是整个高等教育行政监督管理机制中的重要一环。高等教育财政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或经济约束,它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经济行为和资金运作的监督,从而使各高等教育机构的经济行为和资金立于法制和政策允许的轨道之上;通过处理高等教育资财运作中存在的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在高等教育系统内形成正确的导向,产生巨大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督促各高等教育机构和个人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高等教育财政的监督和管理功能,通过两个方面来实现或体现。首先通过对高等教育机构收支情况的检查分析,以便对高等教育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控。其次,通过调查分析,了解各高等教育机构资金运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求解决的办法,帮助其渡过难关。单纯消极的监督,不仅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反而会在高等教育财政机构和高等教育实施机构间产生隔阂和不和谐。高等教育财政的资金筹集、资源配置、供需调节和监督管理功能,简言之,即高等教育财政的“收”、“支”、“平(衡)”、“管(理)”功能。高等教育财政的四大功能,是相互独立又彼此依存的综合体。任何一方面的功能不能有效发挥,均将对其他功能的发挥和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运行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