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转移支付法产生的经济基础。
财政支出的划分历来是各国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关系中诸多问题的焦点,它反映的是各级政府问的权责关系。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均需要相应的财力支持,但是,一个国家的各个地区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其经济状况也都是不一样的,因而必然存在着“财政失衡”的问题。财政失衡包括两个方面,即纵向失衡和横向失衡。所谓纵向失衡,是指上下级政府问的财政收支状况的不平衡。所谓横向失衡,是指同级政府之间的财政收支状况的不平衡。一般认为,过度的财政失衡是有害的,它不仅是严重的经济问题,而且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乃至政治问题,会严重地影响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并进而影响到国家与社会的安全与安定,为此,必须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财政失衡问题。各国的实践表明,在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失衡现象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必须建立转移支付制度;而建立转移支付制度,则必须走法制化道路,即必须制定相应的转移支付法。可见,转移支付法的产生是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有其深厚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