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对妊娠合并糖尿病妇女产出的新生儿的护理措施。
(1)新生儿出生时应留脐血检查血糖。(2)无论体重大小均按高危儿处理,仔细进行新生儿查体,及时发现有无畸形。(3)密切观察新生儿有无低血糖、呼吸窘迫综合征、高胆红素血症及其他并发症的发生。(4)新生儿出生后30分钟复查血糖,12小时内每2~4小时查一次血糖。为防止新生儿低血糖,出生后30分钟开始定时滴服25%葡萄糖溶液,多数新生儿在生后6小时内血糖均可恢复至正常值,必要时静脉缓慢滴注10%葡萄糖液30~40ml(每分钟10~15滴)。(5)遵医嘱查新生儿血钙及镁、胆红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