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 )之一的,给予责任人3000-5000元罚款或1-3个月不计发绩效工资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A.未通过规范的清产核资并确认有可供分配的净资产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历年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等公共积累转增股本金的; B.实收资本发生变更后,未按规定向银监部门申请变更注册资本或未向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的; C.未坚持审慎原则审查和选择股东,或未按银监会关于“有限参与、长期承诺、远离破产”原则,要求法人股东和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签署承诺书的; D.在吸收股金时不履行告知义务,股东对权利义务不明确引起纠纷的;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