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全国人大立法权的内容。1207、0907
( 1)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2)全国人大具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
基本法律的权利。
( 3)宪法修改的权力专属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简述全国人大立法权的内容。1207、0907
( 1)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 2)全国人大具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
基本法律的权利。
( 3)宪法修改的权力专属全国人大,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 1/5 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2/3 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