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业务(4)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适用税率。因此,业务(4)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税额=(100+10)×13%=1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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