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
1股东转让股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转让。4我国《公司法》继承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司人格独立的传统精神,不允许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例外情况下的股份持有必须符合法律事先设定的条件和原因,并且要求公司须以谨慎方式加以处理。
简述股份转让的基本原则
1股东转让股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3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允许转让。4我国《公司法》继承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司人格独立的传统精神,不允许公司持有本公司发行的股份,例外情况下的股份持有必须符合法律事先设定的条件和原因,并且要求公司须以谨慎方式加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