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妈与邻居李大妈关系很好,因李大妈孤身一人,王大妈平时对李大妈多有照顾,且计划在不告之李大妈的情况下,为李大妈买一份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为王大妈。王大妈可以这么做吗?我国对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利益原则有哪些规定?
【答案要点】王大妈不能这么做,保险公司也不会接受,因为王大妈对李大妈没有保险利益。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只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父母;(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