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确立的依据。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法律规范的特性,以便于执法者、司法者解决环境与资源保护实践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纠纷与矛盾。(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不能等同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必须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有原则,与其他部门法共有的原则不应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应当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之中,并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规范体系具有指导与纲领作用。(5)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内容明确、具有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