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答:(1)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4)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5)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
(6)票据追索权。
(7)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P201
简述破产债权的范围。
答:(1)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而取得的求偿权。
(4)管理人解除合同,对方当事人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5)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
(6)票据追索权。
(7)人民法院认可的其他债权。P201